大概是在十年前,那时候吴昊在《电影声音》课上问:“什么是电影?”,同学们回答一圈以后,只有一个答案是他认可的:“电影是声音和画面的蒙太奇”

这个答案让我有点难以接受,我们假定这个定义是准确的。那么新闻联播和脱口秀都可以看作是电影。

然而它们并不是~

就故事片范畴而言,电影天然具备叙事的功能或者属性,看起来和文学相似。但它又不同于小说、或者诗歌。

一般而言叙事文学中的:时空、人物、事件等等都是存在于读者想象之中的。观众阅读以后结合自身经验才能理解。阅读过程是从能指走向所指的一个过程,必然伴随思考和想象,比如:在喝过奶制品和见过土耳其市井画面以及见过酸奶小贩之前,读者是难以想象出土耳其街头卖酸奶的少年是什么形象。

故事片有点像叙事文学,但是其间的差异绝对是一条鸿沟:生活在现代国家几乎任何种族的人,都能看懂卓别林或者猫和老鼠。我们在银幕上能看到的形象直接就是我们日常经验的对象。它是所指。或者说,除非一个人在木星上长大。不然他不需要 “思考” 这样一个从能指到所指的转换过程。

所以电影,是“所指”的!或者这么说:就一般情况而言,抽象的 “悲伤”、“喜悦”或者“痛苦”。是不可见的,我们看到的往往是银幕上 “葬礼上的遗孀”、“中奖的彩民”或者“中弹的士兵” 这样的形象。“悲伤”、“喜悦”、“痛苦”是作为观众内心的感受存在的。而非是银幕上的内容。这也恰好是能指与所指的区别所在。

现在问题来了:

前面啰里八嗦讲了那么多,和这个片子有关系么。

当然有!


影片的内容就是我们在银幕上看到的一切:

下午发生的事情:住在城市边缘的小女孩邂逅一个似乎友善的赤膊男子之后,被母亲叫回家,在电视机前度过无聊的下午。

呈现在银幕上似是而非的动作,暧昧不清的眼神或者 “情欲”、“类似于父亲的形象“ 这些都不是影片的内容,它们只是导演为了复原这个情境所采用的手段,或者读者、观众从银幕上的人物或动作形象得到的感受。

从片头到最后的演职人员表,就是影片的全部内容:

某个下午,一个住在城市边缘的无聊的小女孩邂逅陌生男子的过程。这个就是电影本身。

一段回忆、一个感受可以是叙事文学中的某一支。那么对于电影而言又何尝不是呢?

其实电影不一定要讲一个故事。展现一个回忆或者一个情绪。都可以是电影。这类问题早就在文学或者戏剧中被解决了,这里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有关的问题在文学史和戏剧史上都有相对应的理论和实践存在)

至于这个片子好在哪里,那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PS:这个短片我非常喜欢!

世界上最美的男子(2002)

上映日期:2002-10-04

主演:Holly Bishop/Paige Bishop/Anton Saunders/Julee Moorcroft

导演:Alicia Duffy编剧:Alicia Duf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