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看完的美剧(还不是因为被砍了。。。。。),从娱乐性角度来讲可以打高分,花哨的辩护技巧被压缩在足够快节奏的剧情中,角色设置也是各司其职,性格、特长互补。很多人非议此剧在角色塑造上有不足,但我恰恰比较喜欢前半季被认为“角色单薄”的几集。编剧应该根本没有想过把情节向律师们的个人生活延伸太多,而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其实在工作中都有很好的体现,也专门安排了几集每集聚焦于一名律师展现他的特点。
很多人对于每集结尾的“真相”不太爽,我法律和罪案剧没怎么看过,不知道这样设置是不是有违惯例,不过我很欣赏这种安排。此剧取名justice并不是为了标榜我们的律师代表着justice,而是像Ron每集OP中的发言一样,意在说明事实正义往往是难以达到的,我们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努力追求程序正义,律师的存在是为了最大限度伸张程序正义——只要他们的手段合法。但即使是这样,一场符合程序正义的公正的审判其结果也可能与事实正义有差距甚至相去甚远。每集结尾的“真相”正是为了与庭审相比照,在事实和程序结果间产生张力,引起观众的情绪反应和思考。片名justice并不是掷地有声、正义凛然的“justice!”更多的其实是略带犹豫的“justice?”
而此剧最大的弱点也出在庭审上,虽然编剧为控辩双方都安排了大量的庭审技巧,但是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却出奇的业余。比如检方好几次在证据非常不足的情况下起诉嫌疑人,甚至于申请重罪,在现场勘查和取证、现场重建上故意不用心甚至陷害辩方。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安排都很业余,在美国要判谋杀罪得有非常坚实的证据作为依托。辛普森杀妻案就是因为证据不足以及取证的警察有种族歧视嫌疑最终被判无罪的。此剧这样的描写检方可能只是为了塑造“反派”形象,只是手法太幼稚了点。辩方那边也同样有忽视证据的缺点,太多笔墨都放在揣摩陪审团、影响媒体上了,虽然这样更能体现律师的本质——为委托人服务而不是追求正义,毕竟这是部律政剧而不是侦探剧。

金牌律师Justice(2006)

又名:好莱坞大律师 / 正义律师 / 公正

主演:维克多·加博 Victor Garber/科尔·史密斯 Kerr Smith/伊默恩·沃克 Eamonn Walker/丽贝卡·麦德 Rebecca Mader

导演:大卫·麦克纳利 David McNally编剧:Tonya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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