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时候,我很喜欢看林达的书,其中就有一本专门写到辛普森案,当时我就很讨厌陪审团制度,后来我又看了十二怒汉和失控的陪审团,我就更烦陪审团。也许你能说出陪审团制度的很多优点,可是让一群普通人去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罪,合理吗?这是真正的司法精神吗?通过法官的智慧和专业知识,通过历史传承下来的法律条文(case law制度)来判断,是不是出现误判的可能性会小很多。

在这方面,我受日剧Legal High的影响比较大。用剧中的台词说(具体的记不清了),那么五位大法官坐在那里干什么?如果民意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这种拘泥于形式的建筑和郑重的手续,真正下判决的,绝不是国民的调查问卷,而是我国学识渊博的诸位,请你们秉承司法顶尖人士的信念进行判断...

当然了,我不是法学专业,也没做过相关的研究,权当是一个律政剧爱好者的胡言乱语吧,轻喷。

下面来说说这部剧吧。制作上非常业界良心,四个律师分工明确,性格鲜明:Tom因为长得太帅主要负责上庭,Ron的角色类似PR,负责场外造势,黑人叔叔负责arguement,Oden姐姐负责证物研究。剧情上,逻辑严密但是叙述形式过于单一,看多了难免审美疲劳,这应该是该剧被砍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律师剧,难免就要黑一黑检方了,当然了很多检方剧就会黑律师。所以别在律政剧中寻找正义,从你开始看律政剧,你就产生偏见了。

我看到今天倒是没见过法官剧,不知道有没有人推荐一下。

回到此剧,E01的节奏感很强,我觉得都可以达到大卫芬奇的水平了,剧情和辛普森很像,这是第一集,无疑也是顶尖水平的一集。下面就是E12了,E12胜在最后的大翻盘、双线剧情和欢喜轻松的环境,可惜来不及了,那会儿FOX应该决定砍死这部剧了。个人比较喜欢E09,最后真相非常很感人。剩下的虽然也都不错,但是相似度太高了,一周一集还行,我这种一天撸完的看到最后难免精尽人亡啊~


金牌律师Justice(2006)

又名:好莱坞大律师 / 正义律师 / 公正

主演:维克多·加博 / 科尔·史密斯 / 伊默恩·沃克 / 丽贝卡·麦德 / 

导演:大卫·麦克纳利 / 编剧:Tonya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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