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部剧的本意是为了欣赏英美法系的律师是如何表现的,可是看到后面才发现被翻译误导了。

Justice在英语中指正义,也指法官,审判员。我搜索了很久,Justice并没有陪审团的意思。陪审团,如片中所说的“we,the jury”,是jury.我总觉得,片子翻译成金牌律师有点不对劲。sigh

本片给我最大印象并不是有着极好口才的几位大律师,而是陪审团。确切的说,是律师们和公诉人对于陪审团的揣摩。在英美法系,法官并不起审判作用,而是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考察,更多的起一个调解,或者说,更多的维护程序正义。

刚开始看剧时,我以为会看到大律师们如何凭自己的口才扭转乾坤,事实却是律师们无比小心的揣摩着陪审团的心思,更多考虑如何打动陪审团,这关系到他们的庭审战略。

陪审团的作用并不是找出真相,他们的职责其实很简单,就是判断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没有为这一桩罪行。而律师,正如剧中所说,在辩护律师这里永远找不到真相,真相只有上帝知道,律师要做的只是告诉陪审团他们的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没有为/不可能为这一罪行,甚至告诉他们有某种可能性是其他人为的,如果他们不能排除合理疑点,就不能判断这个人有罪。因此在本剧中,Tom他们甚至可以随便拉一个证人说他也有可能性做了凶杀案,不管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关系,反正你不能推翻这种可能性,你就不对。也就是“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这其实才是这部剧给我最大的印象。

看剧的时候,一个想法一直在我脑海里萦绕。就是律师的职责。尤其是作为一个刑辩律师,你的职责不是找出真相,而是证明你的当事人是无罪的,或者说,是代替你的当事人和检方谈条件,为ta争取一个最好的结果(当事人有罪时)。只要你接了这个客户,你就要相信他是无辜的,你就要全力为ta辩护,赢得陪审团的信任。剧里还有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仪器,用来重演案发现场,还有n个人可以被Rom调动去找资料,让人惊叹。可是实际上,在大陆法系,我觉得几乎不可能有这种情况发生。案子多,任务重,法官是不会给你那么多时间搬来仪器然后重演一遍现场,技术上邪达不到那么高水准。所以我也开始思索在中国如何做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了。这也是我一直渴望听一个高水平的刑辩律师现场辩护的原因。

顺便一提真的好喜欢Tom这个角色,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萌脸(have a face of innocence=。=)其实很多人选择律师道路也是有着和他一样的理想吧,尽可能的帮助别人,尤其是穷人,伸张正义。。。

跑题了。。。orz 不过本来也没什么主题的说=。=


金牌律师Justice(2006)

又名:好莱坞大律师 / 正义律师 / 公正

主演:维克多·加博 Victor Garber/科尔·史密斯 Kerr Smith/伊默恩·沃克 Eamonn Walker/丽贝卡·麦德 Rebecca Mader

导演:大卫·麦克纳利 David McNally编剧:Tonya Kong

金牌律师相关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