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我只认识作为批头的John Lennon。

我的意思是,有谁不认识那个列农呢?, , 《挪威的森林》。任何的乐迷都能够举出一串和他名字并列的伟大歌曲。

但是我所不知道的,是那个在认识了Yoko Ono之后的列农,是那个在美国的列农,是那个充满了对未来的思考和坚定信念的列农。这就是The US Vs John Lennon的故事。

列农在60年代末独自来到美国,并非是讨巧的选择。越战正在如火如荼,国内民权运动的声浪高涨。他的伴侣Yoko Ono是激进的艺术家。加上他自己反叛的性格。 难道就指望他每天上脱口秀节目吗?就好像这个电影的名字一样,他在这个时候选择的立场,是众多的音乐家不愿意承认的,一个人面对一个国家,一个保守的国家的宣言。他反战,反对暴力活动,提倡和平,乌托邦主义者。这些在今天的语境之下显得荒谬的想法,即便在激进、风云突变的60年代,也并非想象中那样容易接受。事实上,在电影里面,你会发现。在当时的政治氛围之下,让一个"艺人"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而且是和白宫相左的立场,是和左派激进分子,民权运动活动家一丘之貉的立场,是多么的困难。

每个人都会说,"我有自己的标准,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可这和你向人们表达这种立场是有差别的,和你不遗余力地向所有人推广这种想法是有差别地,和那些即便你不喜欢地人推销这个立场更是有很大的差别。这,就是我认为John Lennon了不起的地方。不管是Bed'in Peace, Give Peace a Chance,还是Imagine。不管是支持Jerry Rubin, Bobby Seager还是声援John Sinclair(注1),都是他用行动在贯彻自己的理念,用影响力来推广他的信条。我认为这是了不起的。

张铁志在《声音与愤怒》中写过,毋庸置议音乐,特别是摇滚乐对于社会运动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它的影响也是无从可考。因为从来没有任何的统计数据能够说明两者之间联系。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都可以感受到。看着那些画面:成千上万的人在国会纪念堂门口一起唱着Give Peace a Chance,在白宫门前手持蜡烛游行的年轻人,在全球各大城市的贴画"The War is Over",不都是证据吗?很多的时候我们不愿接受那些想法,只是因为我们以为自己能够看穿一切,其实,希望就在眼前。

电影中除了采访列农的朋友以及在美国的这十年中所经历的风雨之外。有许多的采访列农的片段,不管是新闻记者,法院,还是在公众集会上的讲话。我发现他都是一个很开朗并且有幽默感的人。哪怕在最黑暗的时期(被美国政府驱逐出境),他还是保持着自嘲,风趣的本性。再想想他所作的那些举动。他并非只是充满理想的天真青年。他对于后果、现实了解得非常清楚。只有行动,才是他最后的底线。的确,不然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

注1: 这3人都是激进的社会活动家

原文:http://makzhou.warehouse333.com/2007/03/22/872/

美国与列侬The U.S. vs. John Lennon(2006)

又名:美国和约翰·列农 / 列侬在美国 / 美国连侬 / 美国和约翰蓝侬

上映日期:2006-09-29片长:99分钟

主演:John Lennon

导演:David Leaf/John Scheinfeld编剧:David Leaf/John Scheinf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