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全部是个人看了些东西瞎琢磨的内容。。。。。(不喜欢这集剧,只是因为想琢磨某个问题,所以写下这些)

本集主要就是围绕着一个很大的矛盾和冲突发展的,说它大,因为它突破大家的底线,不管是道德的也好、法律的也好。
编剧把主角,也就是首相,放置于一个非常极端的,两难境地。简单的说他需要做一个选择。
推动这个”选择“发展的有三方:绑匪、民众、媒体。
下面来分析一下这三方在情节发展中扮演的角色。
绑匪:编剧把他设计成untraceable的(虽然他确实曾被定位,但是个假IP)。所以,政府无法从绑匪处突破,只有在答应与不答应他的要求之间选择。
民众:也就是民意,是决定首相选择的决定性力量,至少理论上是。因为,理论上,民选政府的行为必须代表人民的意愿。所以民众要首相怎么做,首相就应尊重民意。
媒体:媒体其实不是冲突的主体,它是一个催化剂的角色。媒体是反映舆情,代表民意的;同时也引导舆情。本集中媒体首先有一个最common的作用:inform the people; 然后的一次推动作用:让绑匪知道了政府应对的“把戏”,于是把政府的后路切断,把首相推向了一个绝对的选择:是,或否。

(现在主要思考下选择的问题,不说媒体道德。)
所以这样看来,主要矛盾方有二:首相和民众。
首相之所以陷入选择的矛盾中,是因为他身担两个角色:一,作为个体的他自己(individual);二,作为首相他所代表的政府(被民意牵制的政府)。
再把他第二个角色简化:首相代表政府,那么何为政府?在西方的政治哲学中,政府被定义为,人民为了自己管理自己而选出来的代理。人民授权它来管理这个国家,即这个社会(society)。
那么,当民意要求首相做出某种选择的时候,其实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社会(society)对个人(individual)的强制力的边界在哪里?
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存在和发展而踏入社会,或者说组成社会。在他们进入社会之时,就被认为是自动达成了一项协议:放弃自己一部分的权利,但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洛克认为这些权利有:生命、自由、财产权)不在其所能放弃之列。
那么到底,社会能够要求个人为它放弃多少权利呢?这也涉及到政府能够拥有多少权利。
首相有维护自己尊严的需要,而且sexual intercourse已经涉及了他的“人身”。民众有权利要求他放弃自己这些需要吗,在民众意愿的制约下,他仍葆有选择的自由吗?
(PS.以这些问题上哈佛公开课justice中提出过的。看完这集剧,仔细想了一下,boil all things down,无非就落到了这个问题上,按照严复先生的翻译,就是“群己权界”。PSS.这个问题我还没想通,等看完on liberty了再想想= =)

黑镜 第一季Black Mirror(2011)

又名:黑镜子 第一季

主演:罗里·金奈尔 Rory Kinnear/鲁伯特·艾弗雷特 Rupert Everett/丹尼尔·卡卢亚 Daniel Kaluuya/托比·凯贝尔 Toby Kebbell/杰西卡·布朗-芬德利 Jessica Brown-Findlay/艾伦·里奇 Allen Leech/保罗·帕波维尔 Paul Popplewell/汤姆·库伦 Tom Cullen

导演:Otto Bathurst/Euros Lyn/Brian Welsh编剧:查理·布鲁克 Charlie Brooker/Jesse Armstrong/Kanak H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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