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集剧的主要案子是Alan处理的未成年少女堕胎案。一个从中国移民到美国的15岁小女孩意外怀孕了,想堕胎。但根据当地法律,由于她的年龄太小,堕胎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而她的妈妈偏偏坚决反对孩子堕胎。小女孩无奈之下寻求法院的帮助,官司由此而起。这个案子其实不难,因为有联邦最高法院Roe v. Wade的判例存在,这小女孩可以很轻松的赢得诉讼。虽然主审的女法官和女孩的母亲同为人母,对孕育生命有着感情上的共鸣,但由于判例的存在,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依然是支持女孩的。Shirely被Alan强拉去帮他打这个官司,但她作为一个有过生育经历的母亲,感情上也是反对堕胎的,这种感情随着案件的发展愈发强烈,Shirely的内心也承受着剧烈的感情冲突。Carl为Shirely提出一条妙计,他引用数据说明在实行独生子女制度的中国胎儿性别选择现象十分严重,因而造成大量的女婴在怀孕阶段就被流产了。而案件中这个女孩恰好提到过自己怀的是个女孩。Shirely在法庭上破天荒的违反律师的执业准则,抛出这个”杀手锏“。可惜,她最后仍然失败了。
生命派也有自己的理由。孕妇对自己的身体是有支配权,但这种支配权并不及于另外一个生命。在这个世界中,生命权是最绝对的权利,是不可让渡的,不可支配的。堕胎是人为中止一个生命的存在,这种行为与谋杀并无二致。同时,根据基督教的信仰,生命源于上帝,除了上帝之外任何人都不能支配,所以,承认孕妇对胎儿生命的支配,既是否认生命权的绝对性,也是对上帝绝对权威的冒犯。当年的Roe v. Wade的判决一出才会引起生命派的强烈的抨击,正是因为这一纸判决颠覆了基督教社会最为根本的思想信仰。另外,从医生的职业伦理来说,堕胎也是应该禁止的。”希波克拉底“中有这样一句:无论应何人之请,我也决不给予致命药物或做此类建议,也决不协助妇女堕胎。这句誓言点明了医生的使命只是治病救人挽救生命,而不能扼杀生命,因而承认堕胎权也是对医生职业伦理的颠覆。
当年为了消除妇女堕胎的障碍,选择派挑选Jane Roe(真名麦克维)作为原告挑战各州对堕胎的限制,将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后,曾经当过一家法院的法律顾问的Blackmun大法官在医学图书馆苦苦研究了6个月后终于写出了Roe v. Wade案的判决书,宣告怀孕妇女有权选择中止妊娠,但同时也设置了一些限制,防止随意堕胎。这一判决被视作选择派的里程碑式的胜利,因为除非最高法院自己推翻这个判决,或者修改美国宪法(立法不能推翻最高法院的判例,但修改宪法在美国来说几乎难于上青天),否则这个判例就具有绝对的效力。对生命派来说,Roe v. Wade案的判决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Roe v. Wade案的判决并没有彻底消灭生命派的信仰。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still”a question!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根据调查,虽然如今大部分美国人都支持妇女在某种程度上有选择的权利,不过他们同时也认为堕胎与谋杀无异,这正是生命派的观点。有关这个问题的争论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甚至成为历届总统大选中最重要的议题之一。Roe v. Wade的判决至今已经35年了,Roe案中争论的那个孩子也长大成人了,当年的原告Roe,如今却成了一个坚定的生命派,这个结果实在引人深思。如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保守派逐渐占据优势,而在堕胎问题上,一旦88岁高龄的Stevens的大法官去世,Roe v. Wade案的判决很可能就会被推翻,美国的堕胎法律就会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