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做家远藤周说,人与神相遇总会在人生中留下痕迹,守护这痕迹,让它不被践踏和掩盖,这是软弱到我人们最后的底线。是啊,人是多么的软弱,软弱到可以因恐惧而放弃生命,又是那么决绝,决绝到可以因恐惧放弃生命,这难道都是神给予给人的吗?

《权利与荣耀》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梅林创作的长篇小说,故事发生在宗教迫害时期的墨西哥,几乎所有的牧师都被驱逐出境或者弃教,只有一个年老的牧师还在活动。这个牧师也并不高尚,他酗酒、暴躁,还有一个私生女。而另一个人警官--一个狂热的宗教反对者,发誓要抓住牧师。牧师深知自己身处险境,准备偷渡到安全的地方。临行前,他答应一个孩子,要为孩子临死的母亲做弥撒,因二失去了逃跑的机会。最后一个混血儿为了悬赏七百比索二出卖了他,牧师被处决。牧师给处死之后,又有一个牧师踏上了宗教迫害的土地,开始了秘密行动。

小说中世俗的权力压迫着宗教的信仰,也是墨西哥宗教迫害时期的真实写照,共济会掌控墨西哥政权后便开始执行疯狂的迫害基督教的活动,将宗教修会和出生在墨西哥之外的神父都视为非法,不允许这种团体和个人在墨西哥活动;将所有教会的所有财产全部没收归政府所有,不允许神父在教堂之外穿着长衫白领,最后甚至直接演变到焚烧教堂,逼迫所有教会成员还俗结婚。

神给予人神性,这是人的荣耀,当这份荣耀在世俗的境遇中不断被考量,在流离坎坷中不断地被塑型,神父在被追捕,正是他的神性在显化,人性在被塑造的过程,相反的,中尉警官最后抓捕到了神父,但是他并未体验到胜利的快感,反而面对神父对于死忘结果的坦然,以及神父仍然希望早已背叛信仰的阿赛神父能听他的告诫而感到困惑与迷茫,开始了对于自己的行为的怀疑。

这就是“权力”与“荣耀”的区别,权力要清除一切恶臭和痛苦,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在小说里,牧师给处死后,又有一个牧师踏上了宗教迫害的道土地,开始了秘密活动,似乎暗示着权力与荣耀的斗争永不停息。

《权力与荣耀》让我震撼,并不是因为其中的宗教力量,而是“信仰”这个词可以被替换成“信念”,这信念可以是对公平的追求、对弱者的同情,也是这份信念驱使人完成逐渐完成了最终人性的完整。人的一生总需要一样东西去信仰,每个人都是自己信仰的传教士或者是殉道者,外界的影响总是要求我们斩断扰乱自己的东西,主流的声音往往也在叫嚣着消灭什么东西,我们需要想一想,真的有这样的必要吗?存在即合理,为什么不承认那些东西的存在,尊重他们的存在?



权利与荣耀The Power and the Glory(1933)

又名:权力与荣耀

上映日期:1933-10-06(美国)片长:76分钟

主演:Spencer Tracy/Colleen Moore/Ralph Morgan

导演:William K. Howard编剧:Preston Stu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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