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大表哥,这部电影也下了很长时间,但看了豆瓣的评分后,就一直没看,感觉会很失望。甚至今天下午看的时候,也是抱着“这部电影浪费了大表哥的盛世美颜”心态,但看完之后,我的心态瞬间爆炸了,麻痹这部电影很好看啊,叙事流畅,画面感很强,虽不至于经典,但绝对不止6分啊。
剧情基本上就是一个被实验的超级士兵逃亡反击的故事。和其他每部电影都有傻逼一样,这部电影中的坑爹货就是女儿,可能大家不认可的地方就是士兵处理问题的手段太偏激,三观有点不社会主义。但实际上,并没那么复杂。

士兵逃出实验室,化名住进了一户人家。由于神经自我适应,他设定自己为这户人家服务。

对于父亲:杀了父亲的对手及其情人,使父亲升职。这一部分是我感觉士兵最过分的一部分,但可以解释。当时父亲说完自己遇到的困难之后,士兵表示自己会尽快离开,但父亲让他留下,当然是出于好意。不过士兵的思维是限制的,既然住下了,就要执行任务,也就是帮助这家人,于是杀了那俩人。
对儿子:帮助儿子教训了欺负他的恶霸,让儿子变得勇敢。
对于母亲:在儿子大家要被开除时,士兵帮其脱困;帮她整理家务。
对于女儿:为了让女儿变得更好,杀了女儿的朋友,陷害了她的男朋友。女儿的朋友让她吸毒,于是买完枪后,士兵顺手杀了他。女儿表现出对她男朋友有意见,认为她男朋友不上进,拖了她后腿,士兵就陷害了他。这里我觉得没啥,女儿的朋友和男朋友都不是什么好鸟,贩毒卖枪,死了也不惜。


剧情小转折在士兵夺枪杀人,大转折在杀了母亲那里,情况就有些失控,但也在情理之中。
下面就以第三者视角分析一下。
这家人的大儿子确实和士兵相识,并托付士兵去看一下自己的家人。士兵到了他家以后,转达了大儿子的遗言之后,就一直强调自己若让人不适,就离开,但母亲极力挽留,于是士兵住下,开始把自己的任务从报信更新成为这家人服务。出于保护自己和保护女儿的角度(他有不少现金),在买完枪后,他杀了两人。帮小儿子处理校园问题后,小儿子表示出自己啥都知道,但士兵并没有杀他,因为此时他相信小儿子,他的任务依旧是帮助这家人。之后由于女儿的怀疑,导致实验室的人(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1:文件不公开,当时黑人和他助手聊天时,先确定带狙击手,然后说如果事情暴漏,他俩就完蛋2:这家人的大儿子很有可能死在实验室)来杀他。士兵的任务更新为保护自己和试验成果,一开始士兵并未打算杀母亲,不然一见面就杀掉了,但在母亲问到儿子的问题时,她有些失控,士兵杀掉了她。同时任务更新为杀掉这一家人。路上杀了父亲,然后为了找女儿杀了一餐馆的人,然后去杀儿子,被女儿和儿子反杀,假死逃脱。士兵赞扬了儿子的勇敢,但若他的神经适应任务未更改,他依旧会追杀儿子和女儿。


所以总结一下最该为这部电影郁闷部分负责的角色,依次是傻逼实验人员,傻逼女儿,士兵。
酷的人不一定要死。

不速之客The Guest(2014)

上映日期:2014-09-17(美国)片长:99分钟

主演:丹·史蒂文斯 Dan Stevens/Maika Monroe/布雷丹·梅耶尔 Brendan Meyer/谢拉·柯雷 Sheila Kelley/勒兰德·奥瑟 Leland Orser/兰斯·莱迪克 Lance Reddick/Tabatha Shaun/蔡斯·威廉逊 Chase Williamson/乔·大卫·摩尔 Joel David Moore/Stephen Brown/Brenden Wedner/Alex Knight/伊桑·恩布里 Ethan Embry/Nancy Jeris/马修·佩奇 Matthew Page

导演:亚当·温加德 Adam Wingard编剧:西蒙·巴雷特 Simon Barr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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