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和结婚戒指的历史

一提到戒指,大多数人首先就会想到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事实确实如此。在欧洲各博物馆所收藏的戒指藏品(collection)中,与印章戒指同样引人注目的,就是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这也说明,为纪念订婚、结婚这一人生新起点而赠送和交换戒指的习惯,从中世纪一直延续下来,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图21所示为其中一部分特征较为显著的戒指,尤其是结婚戒指,可以看到在其多重造型中有交糅混合了心连心、手握手图案,或雕有十字架、三朵蔷薇,双方姓名首字母、“我的心属于你”、“永不分离”等格言。这些戒指大部分都象征着将两人紧密相连的愿望。

让我们来讨论一个具体的实例。图22是一对结婚戒指,其主人据说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倡导者马丁·路德(1483一1546)和他的妻子凯瑟琳·冯·波拉。当时,这对结婚戒指是因与路德有亲密交往的著名画家克拉纳赫(Lucas Cranach,1472—1553)所设计而为人所知。上方那枚波拉的结婚戒指尤为著名,上面有订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用作刑具的剑、长矛、梯子和绳子,同时还有三片树叶等。戒指的内侧,刻着路德夫妇的名字。笔者在维也纳的民俗博物馆中偶然看到了这枚戒指的复制品,据说这枚复制品还为数不少。经研究,原来复制品的由来与路德的结婚生活有关。

关于这件事,社会上流传了很多逸闻。据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路德一直过着独身生活,但当他居瓦尔德堡(Wartburg)将拉丁文的《圣经》翻译成德文时,却感受到了性欲的冲击。不过,他认为这是恶魔在作祟,于是就朝想象中的恶魔投出了墨水瓶。然而,即使基督徒也是可以结婚的,路德在他42岁时终于告别了独身生活,与出身贵族,曾经当过修女的波拉结婚了。那是在1525年6月13日,新娘比路德年轻18岁,当时只有24岁。两人的婚姻还得到了美因茨【8】红衣主教的祝福和一笔贺金。

婚后,妻子给已经享有盛名的丈夫以最大的支持,她不仅操持家务,而且还对路德注入了一股崭新的宗教性活力。因此,作为妻子来说,波拉真是一个十分理想的女性。路德既是虔诚的教徒,同时又将夫妻性生活的细节不加隐讳地记录下来。他们的结婚给新教(Protestant)【9】教徒带来了极大影响,从那以后,信徒们就憧憬着得到路德的结婚戒指,这些复制品就是由维滕贝格(Wittenberg)【10】的金银工匠们大量地制作出来的,事实上就是在现代,也还有许多希望交换路德结婚戒指的信徒。

【8】美因茨:德国莱茵兰一法尔茨州首府,曾经是日耳曼帝 国的首都。6世纪成为主教管区和日耳曼基督 教教会中心。
【9】新教:新教是与天主教、东正教并列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是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新宗派以及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众多宗派的统称。新教有三大宗派:马丁·路德创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创立的归正宗,作为英国国教的安立甘宗。
【10】维滕贝格:德国东部城市,在柏林西南,濒临易北河。该城与路德的一生有着密切的关系,1517年10月31日,路德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就张贴在维滕贝格万圣大教堂的木门上。




然而,订婚和结婚戒指的习惯究竟始于何时?为了对此有一个确切的了解,有必要对欧洲订婚和结婚戒指的历史作一个简略的回顾。前面已经谈到过,装饰戒指、印章戒指等戒指种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但是在笔者所掌握的资料范围内,由于订婚和结婚戒指的习惯在古罗马时代才逐渐出现,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与戒指的悠久历史相比,婚戒的历史要稍微短一些。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与戒指的悠久历史相比,婚戒的历史要稍微短一些。

首先,订立婚约时赠送戒指的风俗在古罗马时代的文献中有过记录。据学者考证,这一风俗直接起源于用金钱购买妻子的“买卖婚”习惯。当婚约成立时,戒指被当作钱款已经如数支付的凭证交给未婚妻的父亲。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戒指的金钱”这样的说法,同时,在《罗马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虽然准确地说,古罗马时代赠送戒指的习惯表现在订婚时而非结婚时,并且那时相互交换戒指的习惯还没有形成,但这一事实仍然可以作为“戒指等于礼物”之说的有力证据。很显然,先于结婚的订婚行为,之所以会被当时的人们所重视,不仅因为订婚意味着缔结了“契约”,还因为它牵涉到了金钱。

其次,根据M.缪尔《罗马订婚戒指的起源》一书,订婚戒指的习惯最早开始于将装饰戒指作为礼物送给未婚妻的风俗,在送订婚戒指的时候人们并不认为这类装饰戒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即使送了戒指,解除婚约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赠送的戒指不能成为控告对方未履行婚约义务的法律根据。但是,公元前3世纪前后,在签订“契约”时使用的印章戒指,开始被当作订婚戒指来看待。此外,也有人认为,钥匙戒指作为家庭主妇权力的象征,也在向订婚戒指转化。其结果,戒指成了确定婚姻这一特殊“契约”的证明,未来的新娘一旦接受了戒指,就有了对未来的丈夫保守贞操的义务;如果她在婚约已发生效力的时期内做了什么不贞之事,那么她就将理所当然地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处女在当时仍然受到普遍尊重的缘故。

总而言之,赠送订婚戒指的习惯产生于以下事实中:它除了标志着婚约是一种“契约”外,还说明在签订这一契约的同时支付了金钱。这样一来,随着婚约的确立,向未来的新娘赠送订婚戒指的习惯就流传推广开来。据老普林尼《博物志》的记载,订婚戒指曾经是铁制的。后来,出现了把黄金制成的订婚戒指送给未婚妻的习惯;到了古罗马时代,已经存在婚约者将自己姓名的大写首字母(initial)刻在戒指上,作为礼物送给未婚妻的惯例。

另外,古罗马的女性在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缔结了婚约。当时,虽然按规定,最低的结婚年龄女性为12岁,男性为14岁,但实际上男性的结婚年龄一般在20岁以上,女性则在15岁以后。结婚时,人们十分重视新婚夫妇与家庭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重视子孙后代的问题,因此牵涉到身份、金钱的事例要比两人的爱情更多。在古罗马时代,正式结婚就和订立婚约一样,也被当成是签订一种私人性质的契约,据记载,举行婚礼时要将契约书写在正式的文本上。在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欧洲契约社会的某种原型。欧洲中世纪后出现的所谓“六月的新娘”,在古罗马时代已有其早期的表现。当时的婚礼多在六月中、下旬进行,据说那是因为六月份被作为幸运之月,按惯例是果实的孕育季节。另外,已经存在抱着新娘跨过门槛,新娘蒙上红色面纱或戴上头冠的习惯。这些习惯后来对欧洲的结婚习俗带来了很大影口向,从中也可以看到罗马人特有的“把水与火送给新娘”,使新娘成为家庭共同体一个新成员的习惯。可惜的是,笔者查阅了许多资料,仍然没有发现在那个时代有结婚之际赠送和交换戒指的风俗。据此似乎可以说明,与结婚戒指有关的种种风俗是在进入基督教时代以后才逐渐出现的,而古罗马时代尚未开始形成。


根据塔西佗(约55一约120)的研究【11】,在日耳曼人社会中,婚约一旦确立,新郎一方就要给女方送去牛、驯马、武器,或者金钱;戒指、刀剑,,手提包及皮带等,则这与古罗马的“买卖婚”一样,也是“买入新娘”的一项证据。因此,戒指的馈赠可以认为是受古罗马影响而形成的习惯。另外,根据很早以前罗马城的建立者罗慕路斯(Romulus,?一前715)劫掠了许多萨宾人(Sabini)姑娘为罗马人之妻的传说,日耳曼社会中似乎早就已经存在“掠夺婚”的现象(图23)【12】。.在O.马格奈斯所著《北方民族文化志》一书中,描述了曾经出现过的掠夺婚过程:

某一个村民或农民,一旦希望为儿子弄到老婆,就把亲戚和邻居请到一处汇合,声称某村中有正值婚龄期的姑娘,自己准备把她抢过来作为儿子的老婆。于是,众人等到一个恰当的时间,带上惯用的武器,骑着马,来到主事者的家里集合,从那里出发前去抢夺姑娘。姑娘必须是一人独处;他们通过侦察,了解了姑娘所在的地方,就埋伏在那里一举抢夺而归。届时,姑娘一般都会大放悲声,向近亲家属呼喊求救。一听到呼救声,姑娘的亲戚和邻居们立即会拿起武器为帮助姑娘而战。姑娘将属于这场战斗中的胜利者。

作为此类风俗确实存在的一项证据,“婚礼”一词,最初是指参加婚礼的人们为抢夺新娘而赶至家中之意,由此或许可以从语源学意义上证实存在过“掠夺婚”的事实。不过,这显然是一种被夸大了的传言,我们不要以为“掠夺婚”是会经常发生的事情。

根据日耳曼法律体系,女性被置于家长的支配下;在结婚的习俗中,新娘也被作为馈赠物来看待。另外,婚姻被视为氏族之间的“法律契约”,在婚约确立时缔结。到了迎娶之日,新娘由排成的队伍送往夫家。据I.Weber-Kellermann《德意志家族》(Diedeutsche Familie,1974)一书介绍,德国民间的婚礼多由氏族长老主持,氏族的其他成员们围成一个圆圈,在圆圈的中间站着新郎和新娘。证人一旦确认新婚夫妇进入洞房,他们就正式成为合法夫妻。在教会直接参与婚礼之前,多半就是举行这样一些家族团体的婚礼:即使在农村,这样一种婚礼也是十分常见的。


【11】塔西佗:古罗马历史学家、政治家、文学家,著作有《年代记》、《历史》、《阿吉利可拉传》、《日耳曼尼亚志》等。在《日耳曼尼亚志》一书中记载了日耳曼人的分布、习俗、宗教和社会制度。
【12】掠夺婚:根据罗马传说,罗马城就是以罗慕路斯之名命名的。罗慕路斯统治罗马城之后,千方百计增加罗马城的人口,有一天以邀请附近的萨宾人赴宴的方式劫掠萨宾女子与罗马人结婚,两个部族因此和好。据研究,罗马人编造劫掠萨宾女子的故事,或许是为了解释罗马掠夺婚仪式的起源。


哥特时代初期即13世纪前后,在欧洲骑士文化风行一时。当时,骑士向女性奉献崇高的爱情这一抒情思想以宫廷为中心流传开来,出于抒情的考虑,戒指受到人们普遍的重视。这种骑土精神创造出了宫廷文化;受其影响,“爱情盟誓戒指”就成了时髦的东西。例如,据H.Pliticha所著《骑士·市民,农民》(Ritter,Burger,Bauersmann,1987)记载,利希滕斯泰因作为一个勇猛果敢的骑士而闻名遐迩,他期望与人进行骑马射击比赛,对敢于向自己发出挑战的人赠送作为爱情象征的金戒指,并且提出了额外的条件,许诺只要有谁战胜了他,就可获得他的马。如果挑战者输了,那么只要求败者向自己已奉献了爱情的女性表示一般的温柔问候就行。结果,在历史上就留下了利希滕斯泰因英勇善战取得重大胜利的故事【13】。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在抒情文化时代,戒指作为爱的象征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13】利希滕斯泰因:与minnen相关的词还有minnensinger,即游吟诗人或恋诗歌手,指12、13世纪德国的宫廷抒情诗人兼音乐家,以及minnensang,即宫廷抒情诗。最早知名的恋诗歌手是屈伦贝格(1160年前后),到12世纪末,恋诗歌手的骑士爱情主题已占主导地位。中世纪最伟大的恋诗歌手有福格尔威德、利希滕斯泰因等等,他们力图为恢复骑士精神而奋斗。




日耳曼社会普遍信奉的基督教,最初将男女之间的肉体关系视为罪恶,并把实现禁欲主义的独身作为人生的理想。结婚作为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其目的只是为了增加人口和延续后代,因而被有条件地加以容忍。尽管如此,为规范亲族关系和当事者双方专一的夫妻关系,教会仍将一夫一妻制作为得到神灵祝福的婚姻,并将其纳入教义之中,进而使之理论化。因此,在从家族婚礼转向教会婚礼的过程中,曾经有过一个在教堂门前举行婚礼的过渡时期(图24)。

然而中世纪以后,基督教将教会婚礼实现了制度化,还对结婚后的夫妻性生活加以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甚至还举行一种由神职人员监督进行的同房确认仪式(图25)。另外,虽然基督教的婚姻原则以当事人双方对婚姻的一致认可为前提,因而对婚姻关系的解除不予承认,但有时也会发生与国王亦即现实社会统治者所奉行的婚姻观相对立的情况。比如,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1491一l547)与王后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1485—1536)的离婚问题,就与罗马教会的规定发生了冲突,并由此导致了英国的宗教改革【14】。

【14】亨利八世:亨利八世是英国都铎王朝的第二代国五1509年至1547年在位。凯瑟琳是西班牙公主,原与亨利七世的长子阿瑟王子结婚,按辈分是亨利八世的嫂嫂,阿瑟去世后与亨利八世结婚。凯瑟琳虽然生过两个儿子,但都不幸夭折。亨利八世想要得到合法的继承人,于1527年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的要求,但教皇一直没有批准。1533年,亨利命令坎特伯雷大主教废除他与凯瑟琳的婚姻,国会还通过了《至尊法案》,否定了罗马教皇在英国的一切权力,并确立国王为英格兰教会的首领。

基督教中结婚戒指的赠送或者交换的习惯,确实可以从古罗马订婚戒指风俗中寻找到它的源头,但最后的形成时期却无法确定。有学者指出,在公元150年至215年间,当订立婚约或举行婚礼时,已有将印章戒指送给将成为自己妻子的女性的习惯,但关注点究竟是订婚还是结婚尚不明确,而且在那个时代,结婚戒指的习惯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不过,由于时代的风潮是越来越重视婚礼,因此随之而来,赠送或交换结婚戒指的习惯就产生了。

据罗马教皇尼古拉一世(858—867年在位)所说,戒指是结婚的证明,这是有关结婚戒指的最古老的说法。此外,最早关于交换结婚戒指的记载出现于1027年,缪尔所著《罗马结婚戒指的起源》一书中提到,“在那里,新郎把金戒指送给新娘,新娘则用铁戒指交换”。在德国骑士传说中,ll世纪中叶,丈夫把套在剑尖上的戒指递给新娘,要求她保持贞洁。一些研究者固然对这种日耳曼风格的结婚礼仪的真实性存在着不少疑问,但在12世纪的民间婚礼上,因为也有将利剑与戒指横在胸前盟誓的情形,因此戒指与利剑象征着贞操和纯洁的说法,显然并非荒唐无稽之谈。

法国赠送结婚戒指的风俗和德国差不多开始于同一时期,与封建社会签订契约时要给信物的习惯相一致。例如,当时在缔结封建性的主从关系时,君主会将长矛、利剑、旗帜和包袋等作为已定契约的标志赐给臣下。这一惯例,构成了人们接受以戒指为婚姻象征物赠送对方这一习俗的基础。交换订婚和结婚戒指的习俗就通过这样一个途径在封建社会中普及开来;大约到了13世纪,它已被欧洲各地普遍接受为—种一般化的习谷。

在与结婚有关的习俗方面,中世纪以来封建领主的“初夜权”颇引入注意,常常成为讨论的一个话题。然而,即使这个“权力”事实上确实存在,在许多情况下也无法实行,取代它的,是领主曾经得到过—笔结婚许可费。此外,还有一些流传下来的故事称,当农民欠下一些债务时,为了还债而向领主交出新娘或女儿。

在德国最古老的法律文献《萨克森法典》(1224—1225)中,有一幅描绘交换结婚戒指情形的插图。由此也可以知道,从那时起,戒指就成了两人缔结合法婚姻的一个象征。该图同时还显示,经由这种正当婚姻而出生的嫡亲儿子拥有土地(封地)和财产的继承权(参见图26,此图对戒指进行了很夸张的描绘)。文献中举出了当时新娘为结婚而准备的嫁妆,其中有羊,鹅、盖箱、毛线、床、枕、被、床单、桌布、毛巾、浴巾、盆、烛台、亚麻布,衣服、戒指、手镯、帽、弥撒书、椅子、长形衣箱、地毯、窗帘、挂毯、丝带、刷子、剪刀,镜子等等,基本上都是实用性物品。另外,丈夫一旦去世,所有晾娶用品当然部归妻子所有。

还有一幅值得引用的图画,这是1470年在纽伦堡印制的一幅与结婚有关的版画(图27)。图画的正中部位描绘了一位男子向结婚对象赠送戒指的姿态。图画中线左侧,是男方为结婚而准备的各类家具和用具:右侧是女方为结婚而准备的物品。男方准备的主要是武器、马、马具、农具;女方准备的主要是家具、绕线棍、鸡蛋、奶酪等。这些物品与前面提到的《萨克森法典》时代十分相似。根据当时的法律和图画,可以知道赠送结婚戒指的习惯已经形成了。



那么,订婚和婚礼具体又是怎样举行的?婚约一旦缔结,就要在新娘家门前放上用色彩缤纷的各色缎带装饰起来的小树。婚约公布之后,如果有人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而且反对意见还被认可,这位未来的新郎就要在市长或他的代表面前,被绑在广场的石头柱子上,成为受众人耻笑的人。当然这并不是发生在普通场合,而是到了结婚阶段时才会出现的事。比如在《北方民族文化志》一书中,对16世纪的结婚风俗有过这样的描写:

到了预定的日子,来自四面八方的亲戚朋友和兄弟姐妹,衣着华丽,骑着骏马,在熟门熟路且彬彬有礼的向导的引领下,男士和女士们汇集在教区的教堂中。在做工考究的松明子的火光照耀下,主持仪式的祭司进行了祝福祷告;领受了桂冠的新娘,被带到主祭坛前,站到新郎一旁。他们回答祭司的提问,两人神态庄严地发誓,不论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共同生活下去。既定的全部仪式在交换戒指、祝福结婚声中宣布完成。新郎、新娘戴上戒指时,参加婚礼的全体来宾为了给婚礼增加气氛,互相拥抱,互拍脊背……这类举动与举行坚振礼【15】仪式或骑士连任时,为了留下记忆而拍手击掌十分相似。

在北欧也流行交换结婚戒指的习惯,并被编入正式的期L(ceremony)程序之中。有一个惯例起源于英国,那就是结婚宣誓。在教堂的婚礼仪式上,新郎说道:“我拿着这枚戒指,宣布与你结婚,将这金银送给你;我以肉体崇敬你,以今生所有的财产,给予你名誉。”对此,新娘回答道:“我把你作为丈夫,无论是阳光灿烂的晴天,还是乌云满布的阴天;无论是好的时候,还是坏的时候;无论是富贵,还是贫穷;无论是健康,还是生病,我们至死永不分离。”另外,作为处女玛利亚的象征,新娘的头冠在北欧多用三色紫罗兰制作,在南欧则多用白蔷薇或橘花制作。

有一种惯例是新娘在新婚第二天的早晨,将带有处女纯洁标志的床单从窗口垂下。当时,也流传了不少用以隐瞒婚前不轨行为的各种说法。此外,新郎在新婚的早晨送给新娘“初夜的赠品”,然后两人就成了正式夫妻。这类赠品通常是家畜,或是为妻子养老准备的土地。这样,妻子就获得了财产的继承权,她作为家族成员的资格也就获得了正式的认可。

【15】坚振礼,又叫“坚信礼”(confirmation),基督教的一种礼仪,象征一个人通过洗礼同上帝所建立的关系得到巩固。仪式通常由主教施行,包括按手和向前额敷油。
结婚仪式曾经是家族或村落共同体的一个公共性的节庆日。公众确立婚姻是基于爱情的恋爱结果的观念并非十分久远之事。大约从18世纪末开始,在启蒙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影响下,才得以形成以青年男女个人爱情为基础的近代婚姻观。特别是到了法国大革命以后,传统的结婚仪式与教会婚礼相混合,在法律上又引进了许多新的方式,如到市政厅进行户籍登记,婚约公告宣布后,在市政厅的证人面前订立誓约和交换戒指等等。然而19世纪到20世纪,赠送订婚和结婚戒指的习俗并没有废除,而是延续和继承了下来。现在,订婚戒指中较为常见的是带立钩的钻石戒指,结婚戒指中比较多的是纯金、白银或白金制品,戒面上刻着姓名首字母或结婚日期。在现代,戒指除了象征两人的永远结合或爱情,同时它还表现了互相的忠贞和誓言。总而言之,通过上述简单的回顾,我们或许就可以理解戒指在结婚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日)浜本隆志著 钱杭译译.戒指的文化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0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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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英国国王亨利的离婚事件,不由想起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部上译老片《良相佐国》【A Man for All Seasons (1966)】。导演弗雷德·金尼曼( Fred Zinnemann)乃1907年出生的奥地利人。这部片子运镜古朴,服装华理,剧情考究,有很浓的历史气息。其豆瓣介绍为:“Paul Scofield plays Sir Thomas More in this story of a man who must choose between standing by his principles and enraging Henry VIII. ”这里,所谓的 principles ,即是指中古基督教的不离婚原则。那位良相是位大法官,同时也是位虔诚的教徒。他出于信仰,当然也必然有政治因素的考量,而坚决不通过国王的离婚诉讼。
16世纪的英国还是王权鼎盛的时代,能公然抗住“天子”的意志,是需要莫大的勇气与信念的。结果可想而知,这位法官却因此开罪了国王,可谓迂腐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他最终被落井下石、被贬谪、直至最后被砍了脑袋。

可以说,这部片子还是用比较正统的史观,刻画了帝王的腐化蛮横,以及臣子的善恶忠奸,当然,还有国教与天主教分裂的动荡历史氛围。我至今记得,与这部映画的邂逅,是在一个深夜,上海的东方电影频道放的。那时我把注意力放在了“苏武牧羊”式的主人公身上,而忽略了片中的配角——国王的心路变化。



按现在的说法,国王是为了继承制度,而选择离婚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恰恰与大臣一样,国王也必须做出抉择——是坚守自由的爱情,还是坚守王位制度?抑或交织在一起的,性放纵与虚荣心?


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婚姻制度便是人类个体生命史中的重要成分。
有时不禁会问,人,为什么会结婚呢?又为何,要离婚呢?
婚姻,是契约关系吗?是利益关系吗?
人类,为何与灵长类动物不一样,对待爱情有极其纠结的看法与行为呢?

如果爱情如弘一法师所言,是慈悲。那么婚姻,就是责任吧。

这个问题我还要再思索思索,再多闻多看多体悟吧。

回归这篇关于戒指与婚姻的文章,在写法上,作者以路德为切入点,主要考察了希腊罗马时代至法国大革命前后,戒指之于订婚、结婚仪式的流变历程。历史上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几个文化圈成为了主要的叙述对象,兼带提了下北欧。作为民俗学研究,作者旁证博引,读来生动而长见识。想来中世纪时期人们古朴的婚姻形式,我总怀念起幼时在乡下老房子喝过的喜酒、吃过的豆腐。淡淡的稻田气息拂过面颊,门外鞭炮想起,新娘披着红色头巾,新浪招呼大家喝酒抽烟。

老了,想结婚了呢。以前是YY简单的校园恋爱, 慢慢也发现了,其实我以前喜欢的和现在喜欢的会有不一样的,我的感观也不一样,成熟了思考的方方面面也不一样了,大了,父母老了,亲友不长见了,生活圈越来越凝固了,就想找个结婚类型的,要过一辈子呢。

日月精忠A Man for All Seasons(1966)

又名:良相佐国 / 四季之人 / 公正的人

上映日期:1966-12-12片长:120分钟

主演:保罗·斯科菲尔德 / 温蒂·希勒 / 莱奥·麦凯恩 / 罗伯特·肖 / 奥逊·威尔斯 / 苏珊娜·约克 / 奈杰尔·达文波特 / 约翰·赫特 / 科林·雷德格瑞夫 / 科林·布莱克利 / 西里尔·勒克姆 / 杰克·格威利姆 / 托马斯·希思科特 / 尤塔·乔伊丝 / 安东尼·尼科尔斯 / 

导演:弗雷德·金尼曼 / 编剧:罗伯特·鲍特 Robert Bo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