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冲着“印度版《寄生虫》”的名号来看的,甚至以为是印度买了韩国那部的版权,但看完之后私以为没有必要将两者相提并论。以下就不再提韩版的了,毕竟以我贫瘠的历史、政治和社会学的知识水平,对比这个实在有伤大雅。但有一点感触在我心里非常肯定,就是《白虎》呈现的境况更加黑暗,更加无望。谁的境况?穷人。电影里有一句很核心的台词,有心人会注意到。在我看来,那句话联系平姬对巴拉姆说过的关于她父母的往事,都充分地体现了一点,无论是哪种社会形态,提供给平民(或者说直白一点,穷人)的空间只是相对大一点或小一点罢了,我们不必在印度人身上找存在感,美国人也不必在我们身上找存在感。阶级在哪里都是一道鸿沟,只是鸿沟这一边的立足之地可能大一点,又或者是电影里的那样,小得可怜,甚至没有。所以巴拉姆是天生的仆人(说仆人都太温和了,根本拿人当奴才一样)吗?不是。但如他所说,他的人生没有选择。没有人愿意生来就当仆人。以他的聪慧天资,如果他出身高贵或富有,在他在课堂上展露个人才华的时候便可预见,他将来会比阿肖克强百倍吧。可惜现实没有如果,他的天资被迅速埋没到了贫穷里,那个“拿到奖学金,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梦破碎得无声无息,他的反骨就此沉睡。在被迫顶包之前,甚至他都一直甘心做好一个司机,一个仆人该做的事,去为主人尽职,不过是为了逃离让人喘不上气的家,想过得好一点罢了。可后来一连串的遭遇,让主人公和我都觉得,根本没有更好的未来,只是糟糕和更糟糕的区别罢了。平姬酒驾撞死小孩时,巴拉姆劝他俩不用想着负责,只当什么都没发生,没人会在乎一个穷小孩,连他父母也不会在乎,有人说,巴拉姆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是底层人民互相伤害罢了。我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这里又印证了巴拉姆的自述,他没得选。是底层人民互相伤害没错,但如果当时他任由混乱的阿肖克夫妇真的报了警,又或者听了他们的吩咐开车拉着他们去了警察局,他就做对了?且不论事后酒醒后的阿肖克夫妇怪不怪罪他,阿肖克的父亲和哥哥能放过他和他一家子?——巴拉姆送平姬去机场之后,被阿肖克打成啥样了??在生存面前别讲对错吧,至少别轻易讲,你我皆凡人。在那之前,我也觉得平姬是对巴拉姆最好的人,也是真正把他当人看,平等对待他的人,她代表了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下最文明最进步的平权意识精神,她简直全身光芒四射,仿佛天使,直到车祸发生后,第二天酒醒,她没有坚持像前一晚一样又哭又闹去投案自首,而是默认了让巴拉姆去顶包,在绝对的个人利益面前,道德是可以让步的。只是她最终受不了良心的拷问,选择了离开。如果她继续留下来,在那个阶级压迫到令人窒息的国家,她只有两种结局,被同化或是被抛弃,但幸运的是,她还可以选择离开(并且也只是离开罢了),但巴拉姆不能,所以巴拉姆只能独自面对越来越黑暗的深渊。阿肖克就更不用说了,一开始我也以为他是拿他当朋友的,美国教育让他区别于以他父兄为代表的印度人,但我还是吐样吐森破了,平姬走后他对巴拉姆180°大转弯的态度打得我的脸噼里啪啦作响……那一刻我意识到,他表现出的友好和尊重只是一个表象,甚至乎,是因为有平姬的存在才有了这层表象。他不止一次正面或侧面地表达过他属于印度,印度才是他的国家,因为他骨子里跟他的父兄是一类人,美国和平姬短暂地影响了他,但随着他留在印度的时间渐长,他会慢慢撕下这层表皮,只是平姬的突然离去让他猛然加速,把仍在“沉睡”的巴拉姆打了个措手不及。所以结尾是巴拉姆杀了他吗?就算巴拉姆不杀他,他也会杀了巴拉姆,只是没有这么直接。他会解雇掉巴拉姆,让他的生活重新回到解放前,像那个老司机讲述的那样,甚至等不到攒钱退休给自己买个棚屋。所以,不单是巴拉姆杀了他,是复杂的社会和家庭现实,以及这现实所造就的他自己杀了他。因而在谋杀的背后,我更看到了反抗。这里顺便呼应一下我前面讲的平姬的另一种可能结局,被抛弃。因为阿肖克迟早会退掉那层表皮,等到婚姻的激情褪去,他还会像之前一样为了维护她去顶撞自己的父兄吗?等他彻底认同了自己的身份以后,不愿被同化的平姬只剩下被抛弃的命运吧。说抛弃可能过了点,毕竟她还可以选择离开。但凡人生能有选择都算不上真正的糟糕。评判对错是一种高级文明行为,当我发现不能简单地用对错去评价巴拉姆的时候,才是这部电影真正让人感觉到绝望的地方,白虎的世界里只有丛林法则,道德在这里没有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