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部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实话说,如果不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映,这是一部我绝对不会主动打开观看的电影。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受到了莫大的震撼。

首先为什么说我绝对不会主动看这部电影呢?《马背上的法庭》可以说是一部国产小众的主旋律电影,整个影片给我的初印象更是浓浓的乡土生活气息。这和我平时的观影风格完全不符,而我对主旋律电影的刻板印象也一直是“假大空”。

当然后来“真香”了。但是对于我这个并不是特别懂电影的人来说,打动我的不是电影的艺术技法,而是它能够引发深思的法律主题,和完全不会“假大空”的法律人真挚的情怀。

我再来梳理一下电影的大致情节: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疲劳过度,摔下下山崖而亡的故事。(摘自百度)

在这里我也不过多地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技法。《马背上的法庭》就像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反映了中国城乡的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法科生,我也只能谈一谈法理上的浅显的体悟——即是横贯在整部影片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法与传统习俗。

稍稍查找资料就可以知道,地方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都是国内法学教授、专家研究的重点领域。在普遍存在的冲突与博弈中,国家法律往往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表现在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案结事不结等等。

正如电影中的云南西北山区,现实中还有很多落后的地区,传统习俗根深蒂固。或许它们中的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准则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民法总则》第八条明文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习俗中许多落后的、封建的因素,它们对法治建设阻碍极大。

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呢?许多法律社会学家给出了他们的研究结论:确立合理的价值,辩证地看待地方习俗之优劣;摒弃法律同化习俗的思维,形成二元平行的良性互动模式;在立法中重视地方习俗的作用,以地方立法为纽带,构建风俗习惯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纽带……

毫无疑问,这些研究结论都很有权威和道理。但这样看下来,我很难体会到它如何真正落实到中国农村,这些结论也显得有些遥远陌生。因此,当我观看《马背上的法庭》的时候,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些问题与人民之间实实在在的距离。

正如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在中国农村法律遇到的尴尬境地,电影里面都有体现。

如何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人员的权威呢?电影里面的关键物件便是——国徽。它贯穿了整部电影,是国家的象征。国徽在颠簸中前进,甚至经历了丢失事件,这反应了法律真正进入中国农村面对的是极大的阻碍。而老冯对国徽的重视与守护,打动了村民,即是提醒司法人员自己一定要做到对国家敬畏,对法律信仰,才能打动、影响他人。

还有案结事不结。正如电影中的一个案件,别家的猪拱了自家的罐罐山,老冯在判完了此案以后,事情也还未真正解决,被告仍是不愿意去牵猪,原因也是极其封建迷信,而老冯用自己的耐心与真诚才真正地解决了案件的后续。老冯有着的是什么呢?不是多么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不是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是作为一个朴实的人民对于这些村民们深刻的理解,与对他们的精神家园最真诚的守护。

很明显,在电影之中,阿洛这个角色和老冯是一个鲜明的对比。阿洛更像是当代大部分乡村法官。严格遵守法律,具有更为先进的法律理念。客观看待的话,很多时候我们法治建设强调的更多是这种专业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可能不成熟的看法是,我认为比起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人员,尤其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的一种信仰、情怀和理解并灵活调试的能力。

在无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在知识的光芒很难照射到的地区,在温饱尚且不足更难谈素质的地区,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条条框框,而是真正有人低下身子,一点点地瓦解固有的价值观念,让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渗透到他们的生活。

在这场法与习俗的激烈博弈之中,我却看到了最柔软的部分,法律人的情怀。

感谢在大一有幸观看这部电影。






马背上的法庭(2006)

又名:Courthouse on Horseback

上映日期:2006-09-06(中国大陆)片长:101分钟

主演:李保田 / 吕聿来 / 杨亚宁 / 

导演:刘杰 / 编剧:杨亚宁/王力扶 Lifu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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