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个美国客户过来参观公司,空隙时和他聊天,他好奇地问,“你的名字叫Billy,知不知道Billy the Kid”?我摇摇头说不知,他介绍说比利小子是个牛仔,也是美国西部的传奇人物,然后半蹬做了个牛仔举枪射击的姿势。

大概是因为名字,我在网上找了些比利小子的资料,对这个人的故事基本知道了个脉络。然后再有老外来公司,问到我名字,我常说我叫Billy the Kid,他们往往一笑,同样摆出拔枪射击的姿势,比利小子的知名度和大概和中国的黄飞鸿差不多。

比利小子天性自由,开始忠于政府,法律,但却被政府和法律出卖。和Pat Garret的关系尤其值得一提,简单点就是,两人一开始是伙伴,后来成敌人,要么是比利追捕帕特,最后是帕特追捕比利,并将比利击毙。

导演Sam Peckinpah说其实两个人谁都离不开谁,关系更像是爱人。如果把比利比作辱道夫,帕特警长则代表了卫道夫,两个人的爱人关系就有点意思了:辱道夫离开了卫道夫再辱道也没有快感,卫道夫少了辱道夫无处卫道,这首先是职业化的依存关系,任何一方的存在都是以对方存在为前提的。

与其说二者像爱人关系,不如说两者合二为一更适合,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爱情本身是一个人,爱的那个人其实说到底是爱自己,或者是爱理想化的自己。两个人分别代表了一个人的两个方面,一面逃不了传统规则的约束,另一面则是由着性子的自由自在。帕特杀子比利也就是杀死了自己的自在自由,名义上是为了捍卫警长的职位和社会的规则,却在无意中长久受制于法律和警长一职,于是当帕特把比利击毙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与内心的狂野说了拜拜,无拘束只能是一个梦想。比利的死亡则意味着自由的死亡。“时代变了”,比利却说“变的不是我”,没变的代价却是死亡,比利知道,但他还是不变,还是一如既往,还是自由任性的猎手。在观者看来,已经仿若是自由的死亡了。

一定有人会说即使肉体受缚,精神亦能自由。稍加分析不难明白其实这是在自我安慰,精神的载体都被绑了,精神自在是多么奢侈!多数自由不过是主观的臆想罢了,就好象被宰杀的鸡在想成为餐桌上的佳肴,得意洋洋地宣称死得其所了。

既然纯粹的事物早已灭绝,这种自我抚慰的重要性就不言自明。如一首歌唱到,“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另一种表达”。追求自由,那就让自己一无所有吧,不过“I wander if you can”。

比利小子Pat Garrett & Billy the Kid(1973)

又名:大丈夫与小人物(港) / 比利小子(台) / 帕特·加勒特和强盗比利

上映日期:1973-08-31片长:122分钟

主演:James Coburn/Kris Kristofferson/Richard Jaeckel/Jason Robards/Bob Dylan

导演:Sam Peckinpah编剧:Rudy Wurlitzer